(上接一版)回迁安置和过渡问题能否成功解决,是整个棚改工作能否顺利有序实施的关键。为此,市委、市政府吸取域内外棚改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反复研究决定,改变“先征收、后建设”的传统征收模式,积极利用现有的土地储备,异地集中建设回迁安置房,实行“先建设、后征收”的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在征收前看房、选房,签订协议后直接搬迁入住,避免了过渡用房难找,群众二次搬家等问题,同时,也节省了征收补偿费。
记者:棚改“集结号”已经吹响,今年的棚改将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和“期待”?
庄洪臣: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推进棚改工作中,我们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想人民所想,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和意愿。在征收区域确定上,根据对人民急需改造愿望和呼声的调查,结合改造区域规划进行综合考虑;在棚改回迁安置住房区域选定上,下发调查表,征求百姓意见;在回迁安置房屋面积规格、户型等设计上,将设计图初稿拿到社区中,请被征收居民提想法,并积极采纳规划例会上的群众合理化建议。特别是在如何实现回迁困难居民住得好、住得舒适上积极研究可行的办法,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帮扶方案,真正解决改造区域内弱势群众的实际困难,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同时,我们在整个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保障等多个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最大限度保障被征收人权益,保障大多数人权益,充分彰显“人民利益最大化”。具体体现在四个“提高”上:由原来按房屋成本价评估,提高到按房屋市场价评估。在原住宅房屋“征一还一”标准基础上,额外增加补偿10%的安置面积。由原住宅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每户500元,提高到每户1000元;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每户800元,提高到每户2000元;对于物品过多或机械设备的拆装、运输所发生的搬迁费,由具评估资质机构进行评估后,按评估价格补偿;由原住宅房屋最小户型36平方米,提高到45平方米。正因为做到了政策到位、补偿到位和落实到位,群众原来抵触的情绪逐渐转变了,思想不通的也渐渐想通了。“强制征收”变为“自主搬迁”,形成了“要我搬”到“我要搬”的良好征收工作态势,为整个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今年棚改工作中,对违法建筑这一公认阻碍征收进度的痼疾将如何解决?在小区管理上又将实行怎样的举措?
庄洪臣:对于违法建筑,我市深刻剖析存在根源,研究有效解决办法,做出了坚决实施“拆违打非”的决定,建立了规划、城管、征收等部门联动机制,对违章建筑及时调查,及时认定,及时下达行政法律文书,及时强制执行,严厉打击违法建筑,做到先拆违后征收,扫清了障碍,遏制了私搭乱建的势头。截至目前,已组织了38批次“拆违打非”行动,拆除违章建筑800余户,近5万平方米,节约征收补偿资金约7000万元。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市在小区管理上,坚持“政策扶持、属地管理、专业服务”的原则。实行建设单位按照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的比例无偿提供回迁小区物业管理用房,不足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配置;经营性用房出租收入扣除出租经营成本及税费后的收益作为回迁小区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由各区政府综合平衡使用,定向用于补贴减免的回迁户物业服务费及回迁小区使用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中心所需管理服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回迁小区住户无固定职业人员中招聘。专业岗位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回迁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购房款2%的标准缴纳,商业开发小区均按购房款2.5%的标准缴纳。
今年,市区棚户区改造集中回迁区在三个地块同时开工建设,分为8个标段。目前,地上开工2个标段;6个标段正在进行地下开槽施工。作业人员2200余人。完成投资10亿元。预计年底可累计达到主体封闭68栋、7871套、54万平方米,预计完成投资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