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赵某,现年42岁,是一位妻子更是一位母亲,因为涉嫌经济犯罪,害怕警方抓捕,她选择离开家人,潜逃在外,一年多的时间,她吃尽了苦头。
2012年5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赵某帮助其丈夫黄某以镇赉县某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的名义在白山市某银行办理贷款。赵某作为该粮食仓储公司法人代表在明知公司没有能力履行贷款的情况下,告知单位工人制作假的购粮小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银行信任,帮助其丈夫黄某从白山市某银行骗取贷款2850万。
案发后,其丈夫黄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赵某仓皇外逃。镇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其上网通缉,同时根据线索对其进行抓捕,并对其亲属及身边朋友做工作,规劝其投案自首。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2014年9月4日,负案在逃的赵某主动到镇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现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镇赉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