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记者被一吵闹声惊醒,细一听来,原来是王叔叔从楼道出来就被从空中抛下的垃圾袋砸中。高空抛物并不罕见,有人说,高空抛物就等于抛弃了自己的良心,是缺乏教养、没有公德的体现;在阳台上放置东西不当,造成物件意外坠落伤人,是疏忽大意;家里小孩往楼下乱扔东西的,家长也要负上管教不严的责任。
首先,对于那些抛物伤人者,应该予以严肃处理。高空抛物,其实就是故意伤人。在香港,一般的高空抛物案件,最高刑罚只是被判6个月及罚款1万港元。但警方在搜证期间,会评估事件的严重性或改为控以更高罚则的罪名,如误杀等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其次,应该采用技术监管手段。对于那些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楼群,可以采用安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或派专人监察,密切注意,抓到一个严厉处理一个。
高空抛物,归根到底是素质问题,所以要针对高空抛物者的心理采取措施。大多数人觉得楼上居民众多,大家都是嫌疑人,警察不能抓到我。并且烟头、香蕉皮、西瓜皮等等,这些小垃圾没有杀伤性,不会伤人。正因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又因为侦破难度大,所以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的抛物,久而久之变成了习惯。因此,对于高空抛物案件,应该用法律的威严震慑住这些缺乏公德心的不良分子,决不姑息养奸。
另外,很多高空抛物发生在邻里间,引人深思。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同住一个小区,相隔如此之近,关系本该是非常密切的。但可惜,城市人一回到家就关上大门,“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这种隔离状态,使得邻里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形同陌路。如果能够打破这层隔阂,让彼此相互交往,不再把邻居看成陌生人,自然就会产生自我克制、自我监督的心理。
高空抛物既然抛了良心,那么要根治它,就得把这良心找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