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春英)今年以来,大安市司法局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组织各司法所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并建立健全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不出当地、不出单位、不出系统。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他们在大安市设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00个,其中乡(镇)街道、开发区调委会24个,村(居)调委会23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8个,人民调解员2847人,调解信息员371人。同时加大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参与矛盾调解工作的力度,实行隐患上报制,对矛盾进行梳理,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他们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实行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开展重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员、重点事件(拆迁、婚姻家庭、村务管理)、重点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进行排查,不留死角,防止了因漏查、漏排而留下隐患,引发矛盾。截至目前,排查纠纷203件,预防纠纷92件。
充分利用月例会的成果,形成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综合情况分析,掌握面临的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具体的措施,变被动为主动,提高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水平。对于辖区排查出的漏调的一般性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调处、化解,不使其激化、扩大。各级调解组织不能调解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及时转有关部门配合处理。对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及时掌握信息,掌握发展动态,及时调处化解,严防引发重大治安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