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云峰夏志良)大安市积极落实中央和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足额落实市本级配套资金,覆盖了幼儿园到高中各个阶段的资助体系,让贫困学子放心入学、安心上学、宽心读书。
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入园有补贴。对普惠性幼儿园(含民办园)和校办学前班的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发放学期资助资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以来,共发放学前资助资金40.9万元,发放中央奖补资金55.6万元,532名学生得到资助。
上职校有补贴。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政策,对中职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户籍是农村户口的学生和15%城市户口的学生发放助学金,2013年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26.3万元,资助学生350人。并对所有全日制学生免收学费。
高中贫困学生有补贴。按规定对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2013年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153万元,资助2039人。
贫困寄宿生有补贴。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标准发放寄宿生补助资金,覆盖面达33%,2013年发放寄宿生补助资金123万元,1018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