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个故事。说的是明武宗正德初年安徽商人王善的一桩奇遇。40岁时,无子的王善遇到看相的,说他不久就会挂了。王善迷信,忙收回欠账往家赶,途中看见一少妇投河,他重赏船夫救人。得知少妇因为收了假银子,家贫无着又怕丈夫责怪而轻生后,遂拿出双倍于少妇损失的银两救济少妇。少妇回家后,丈夫不相信此事,连夜拉上妻子去找王善核实,王善披衣开门,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王善投宿的店房后墙倒塌,床铺已被压得粉碎!如果不是这对夫妇,他真的会客死异乡。最终,王善子孙满堂,二子及第,98岁寿终正寝。到底是谁救了谁?
当然,用这个故事做引绝对不是给因果循环的唯心思想扛大旗,但用善有善报做注脚还是很有说服力的。现实版感恩图报的佳话最近一则发生在临海,据报道,平凡女子戴杏芬21年前偶然帮助了深陷窘境的何荣锋,21年后发达了的何荣锋以百万支票相赠。新闻曝出,两天时间跟帖接近14万。一餐饭、10元钱、一句励志赠言,一个普通村妇本性善良的助人义举,演绎了物质社会大爱大善的秋天童话。
中国人崇信仁善天性,孩童开蒙便以“人之初、性本善”传道教化,不论儒、道、佛三教,还是统治阶层,都以育人行善为基本教义,引导众生“我为人人”,施恩施德,“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并逐渐形成德行的评判标准,懂得回报的人,被称为“有良心”;不知回报,常被斥为“白眼狼”,“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更成为亘古以来,社会道德评价体系中至关重要的舆论系数,有德行者“有恩不报,非君子所为”的人生信条。留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其实,类似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不过因为没有金钱的价值标尺而缺少关注和轰动罢了。
金钱是一个载体,可以将情义表达,但它不是一个标尺,用之校量人心人性,给伦理道德称斤两。不论是王善还是戴杏芬抑或樊运连,在滴水施恩时,绝对不会想到日后的种种投桃报李,只是一种纯粹的天性使然,这才是施与落难者的比物质形式更为可贵的人格境界。何为滴水?危难之时,滴水可以活命,所以滴水并非滴水;腾达之时,涌泉不伤分毫,又如何与滴水类比?所以,商业判断善举,是对价值的恶意贬低,吸睛重金言谢,曲解了报道初衷。当然,见多了蛇和中山狼,看多了忘恩负义,对这么强烈的情感表达过于感动,也是可以理解的。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私的布施总会在某一刻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收获回报,就像耳熟能详的希尔顿首任经理对素不相识老夫妇的善意体恤,最终经营出一份品牌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