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洪武鞠洪亮)9月17日19时30分许,在洮南市境内省道207线联合屯内,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肇事轿车逃逸,摩托车驾驶员梁某受重伤。
接案后,洮南市交警大队交通管理中队队长于永波带领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经过对现场散落物的对比,确认肇事车辆为灰色轿车。经民警多次调查走访事故目击证人,确认车号为吉G392××号羚羊轿车有重大嫌疑。经查询,该车车主为王某,系洮南市二龙乡人。得到线索后,民警马上赶赴二龙乡,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查询王某住所。
9月21日,经过调查走访,办案民警找到了车主王某。王某承认其有一台羚羊轿车,但由其兄长王某某开着。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耐心地对其家人做思想工作,希望家人找到王某某劝其及时归案。
9月26日下午,肇事嫌疑人王某某迫于各方压力,来到洮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供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