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一:洮南市利民小区,居民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法运转,被迫撤出,小区被弃管,小区内垃圾随处可见,无人清理。
镜头二:洮南市鑫鼎小区,街道社区多次深入该小区安排筹建业主委员会事宜,历时近一年时间,几经周折,终因参选人数无法达到法定人数而“流产”。
近年来,受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行为习惯、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欠缺等因素影响,居民百姓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或弃管,大量小区垃圾无人清运,环境无人打理。
针对这一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洮南市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全市32个重点项目之一,由一名市级领导包保,把解决这一民生问题纳入到政府议事日程,开展了专项整治。
整治中,洮南市从实际出发,反复调研、客观分析小区弃管原因,发挥政府职能、创新工作体制,化解居民小区管理服务中的诸多矛盾,解决居民小区被弃管问题。小区管理委员会和小区管理服务中心应运而生,这是洮南市探索解决物业弃管问题的一个突破性举措,从根本上破解了居民小区被弃管难题。
小区管理委员会系群众自治组织,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能。小区管理服务中心是非营利性单位,履行物业服务企业职能,由广大小区居民共同组建,隶属于小区全体居民,是自己为自己服务的机构。且小区管理委员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产生方式快捷,没有繁琐的法定选举程序和时限要求。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效果明显。目前,洮南市248个弃管小区全部成立了小区管理委员会和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形成了“物业公司和小区管理服务中心”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弃管小区将在洮南市成为历史,市民纷纷为这一惠民举措“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