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立军)大安市检察院不断创新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监外执行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监督,组织干警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开展社区矫正考察。该院自4月4日至5月22日,按照上级院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与市司法局联合,在全市18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社区矫正考察,干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询问时,实行微机化管理,全程录音录像,保留视频资料,规范被考察人员言行。并填写了《社区矫正人员考察表》、《司法所考察表》,保障了社区矫正考察工作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在被考察的221名社区矫正人员中,有217人表现较好,占被考察人员的98.2%。
强化社区矫正监督。为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他们在调查时,发现的个别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罪犯存在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监管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予以纠正,督促各相关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发生。
制定了《大安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职责,细化了社区矫正材料的登记、管理和社区矫正人员的交付执行、监管活动、收监执行、减刑、终止执行检察内容,此《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大安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从而使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每一步、每一项都有章可循,做到操作程序化、检察规范化、考核阳光化。
建立社区矫正监督长效机制。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他们认真执行中央五部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坚持采取全面检察、专项检察与随时检察相结合,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并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法院之间联合协作,建立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积极参与宣传教育工作。他们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与矫正对象交谈,开展集中教育,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他们进行帮教,引导矫正对象熟悉法律法规、掌握政策形势、知晓道德规范、掌握行为准则。同时,注重帮助这类人员解决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其在思想上真真切切反思悔过,行动上老老实实地服刑认罪,顺利完成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