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春)今年以来,大安市检察院不断创新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多项举措提升案件管理工作质量。
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案管办统一受理案件,对所有案件在“进口”实行源头管理。按照该院制定的《暂行办法》进行登记管理,对不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拒绝在“进口”之外。对于退回补充侦查或报送的案件由相应业务科室报案管办统一进行备案登记后报送。此外,案管办还负责作案工具和扣押物品清单等保管。结案后,赃物随案移交相关部门。
强化案件动态监督。案管办在统一受理案件后,原则上按照办案人员的顺序进行轮流分案,并电话通知承办人接收案卷,同时进行详细登记。但对于需要更换案件承办人的案件,须经科长、分管检察长同意并在变更案件承办人员登记表上签名后才能变更。同时,对案件进行流程监管,对办案期限和办案流程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各业务部门办结后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将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交由案管办送达,案管办要对法律文书进行检验是否存在错别字、用词不妥、文书格式是否正确等情况,保证每一份法律文书的正确性和严肃性。
增强内部服务意识。案管办通过对受理案件进行报表分析,计算起诉率、不起诉率、判决率和积案率以及自侦案件诉讼进程,提供各类案件的详细统计数据,通过对案件开展调查研究,在掌握案件管理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和建议。同时,案管办负责送达卷宗、告知、换押、卷宗装订等工作,有效地减轻了办案人的工作压力,使办案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办理案件,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
充分发挥参谋作用。案管办充分发挥“参谋”的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辅助领导决策等职能作用,有效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将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受案、结案、立案情况和同比涨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将分析情况向领导汇报,便于领导及时了解案件质量情况,及时通报、责令整改,从而提高案件质量,为领导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做好律师接待工作。该院案管工作人员在接待律师时,用语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同时,开通电话预约,详细做好预约记录。在审核到院律师法律手续后,及时安排律师进行查阅、摘抄和复印案卷材料工作。对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或要求听取意见的,及时与办案部门沟通,对符合刑诉法规定的,协助律师协调办案部门,尽快安排申请事项,切实保证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注重研判统计数据。为更好地分析检察业务工作,该院注重研判统计数据,根据案件管理系统,每月定期分析办案统计数据指标,对办理的案件基本情况、审查情况、办结率等建立数据统计表格,分析案件特点、规律,准确反映业务工作的总体运行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