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鹏飞见习记者汪伦)“双十一”是一年一度的大型网络促销活动周期,近两年逐步发展为网上网下市场集中促销的重大消费市场,十一月份是网络购物投诉的高峰期。为了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白城市经济健康发展,白城市工商局开展了为期30天的网络维权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网络交易行为监管,及时处理网络交易投诉,红盾亮剑网络维权。
据悉,市工商局重点针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产品等重点商品服务领域等广告进行治理,突出监管主流媒体广告发布情况,严肃查办群众投诉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广告案件。对各类网络交易平台、电商企业、团购网站等网络经营主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宣传教育企业严格遵守《广告法》、《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落实网络商品交易社会责任。
在网络维权专项行动中,对部分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存在的“先提价、后打折”、“先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销售”、“单方面变更或撤销促销活动”等假打折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或者网络销售中使用“全网最低价格”“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虚假信用评价等违法行为开展查处工作,纠正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和限制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在“双十一”期间,消费维权热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维权热线24小时畅通,确保在“双十一”购物高峰期间能受理和处理各种消费诉求。同时发挥各基层服务站点和各级消费者协会的联动作用,确保消费纠纷能够就近、及时、快速处理。
市工商局温馨提示:购买必需品请尽量避开网购高峰期,要防范网络诈骗。网上交易、充值时,切记核对官网地址,以防误入“钓鱼”网站,不轻信、不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购买前,请消费者核实网购促销广告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提高价格后加大折扣的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购买中,消费者要将各类交易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和介绍、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可通过电子截图、电子摄录、纸质打印等方式留存,并向商家索要发票,这些都作为调解纠纷时的维权证据。购买后,在接收快递物品时,要先检查物品包装有无破损,快递单、包装胶袋有无重新粘贴等现象,要当面检查核对物品,如物品有破损或缺失,应当面拒收后与卖家联系。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请第一时间拨打白城市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热线或者向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