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印发通知,全面放开网吧审批,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据了解,2011年1月8日修改后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数量方面有明确规定。
分析人士指出,网吧准入的门槛降低或将催生一部分网吧的兴起,但是不可否认取消计算机数量的限制也会导致一些黑网吧的转正。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