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剑峰)洮南市福顺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上坚持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矫正的原则,灵活运用三种帮教方式,深入推动了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
分类矫正。司法所将辖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分为两个级别,对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对象实施宽松管理,在家访、谈话、请假等方面给与放宽;对思想不稳定,不能积极主动参加集体教育的,加大走访、谈话、教育力度。
场所矫正。司法所将敬老院、文化广场等明确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场所,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劳动教育;司法所内建立矫正对象心理矫正场所,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分清类别进行个案矫正。
真情矫正。唤醒爱心,引领矫正对象用爱关注社会。矫正对象董某2013年因殴斗事件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刑期一年,缓刑一年。当年的11月15日起,被福顺司法所接收,司法所对他进行真情帮教,重树生活信心。2014年春节,司法所为董某家送去了大米和一些生活用品,使他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萌生了回报社会的想法。目前福顺镇司法所共接收矫正对象27人,已解除矫正11人,通过矫治,现无一人托管和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