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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唱响依法行政主旋律
——白城市工商局务实谋划2015年“法治工商”建设工作
●杨鑫

    市委五届九次全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白城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为白城实现经济繁荣提供了支撑,为社会和谐奠定了基石,为人民幸福创造了条件,必将助推全市各项事业加快进入法治轨道,带动全社会劲吹法治新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部门,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工作涉及领域广,代表着政府的法治形象,是人民群众体验依法治国成果、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引导力量。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按照“坚定目标不动摇、坚定道路不折腾、与时俱进不僵化、牢记使命不懈怠”的工作要求,通过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大力推行“四段式”执法模式和强化“五权建设”等引导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逐步规范,依法行政和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6年被授予“全市政行风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7年在全市软环境政行风民主评议中排名第一或免评。

    2015年,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监管体制调整的大背景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市场监管,积极适应改革和调整的新形势,把法治的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推进职能到位,提升执法权威,切实增强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

    紧迫感。

    以改革创新为抓手深化工商登记监管制度

    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两者是辩证统一的。改革创新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依法行政是手段,是保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措施和武器,而良好的经济形势又能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强的物质基础。行政执法缺位、越位,不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教条主义,都会减缓甚至阻碍经济发展。为此,市工商部门创新登记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结合已梳理出的218项权力清单,制定统一规范的登记流程,向社会公布。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登记流程开展登记工作,让注册登记在阳光下运行,增强登记工作的透明度;推行先照后证目录化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先照后证登记,避免不作为或乱作为,尽快推行先照后证目录化管理制度;探索推行网上办照。逐步优化网上办事功能,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制度。重点宣传注册资本认缴、先照后证、放宽经营(住所)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高准入效率,大兴全民创业之风。   

    创新服务举措——充分简政放权。积极向上争取,通过授权的方式将部分名称预先核准和一定注册资金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权限下放给县(区)一级工商局,县(区)一级工商局将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权委托基层工商分局(所)登记;优化窗口服务。按照登记权力清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一审一核制和现场办结制的范围。全面落实“一口清、一纸明、一站式”首办负责、预约登记、上门办照等服务制度。借鉴银行等服务行业的做法,在窗口设立导办员、电子触摸屏等指导群众办理登记;突出定向服务。为全市龙头企业、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定制性服务,对重点企业的落户、扩张、重组提前介入,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通过以点带面助推白城农业现代化、工业规模化、城镇现代化发展。

    创新监管模式——综合运用好标准监管、市场化监管、过程监管、综合监管、信息与科技化监管、服务与监管、信用监管这7个监管手段,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办法,建立分级分类的市场主体抽查制度。实行差别化监管,盯紧高危敏感行业和信用缺失企业。

    以行政执法为保障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2014年,市工商局查办违法违规案件478起,取得了全部案件无复议、无诉讼的行政执法成绩。从工作实践看,市场化程度越高,市场机制就越完善,市场监管就越需要在依法行政中加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入推进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管理,为激发市场活力创造更多条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使市场监管体制更加成熟,市场监管制度更加完善。

    同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基本原则,以内部监督为主,使监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行为更为了解,监督的重点也更为明确;增强工商行政执法监督范围的全面性,对工商行政执法机关、人员、执法资格、执法行为、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的监督;加强对工商行政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事前监督主要是为防患于未然,在工商行政执法行为开始前实施的监督,如对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的审查。事中监督是对工商行政执法行为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的监督,以便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如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等。事后监督是对工商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完结后进行的监督,是一种补救性或惩戒性的监督,如执法责任追究制等。

    在行政执法方式上去粗,实现精准打击。在市场主体抽查的基础上,严厉查处仿冒名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销售无合法进口证明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提高依法整治效率。同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和事后教育规范,全面落实“四段式”执法模式,采取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自觉、自愿纠正违法行为,着力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围绕重点商品、场所实施检测,针对农资、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商品,科学编制质量抽检计划,分阶段分季节实施抽检。健全重点行业行政约谈机制,通过12315数据分析,把连续位列消费者申诉前列的经营者以及容易引发群体消费纠纷的经营主体作为约谈对象,采取法律讲解、业务指导、政策诫勉等方式,督促经营者自律。

    在行政执法机制上戒独,推进社会监管。激发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本身的专业性和技术优势,以减少对同类市场主体的重复监管;加强与自治组织的合作配合,推进与居委会、村委会的协同治理。在问题举报、专项整治、应急处置等方面扩大群众参与度,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借助舆论的力量强化监管,善于利用微博、QQ、微信等媒体澄清事实,解释疑惑,引导舆论良性发展,并从舆论中发现案源线索,强化监管。

    在执法考核上从严,强化行政问责。加强执法评议监察,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对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既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因过错导致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倒查追责,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追。

    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树立“法治工商”形象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是靠人来维持的,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就是一句空话,因此,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市工商局核定编制269人,院校毕业生占全员的83%,涵盖了法律、经济、工商管理、中文、计算机、财务等多个专业。今后,要严格按照《白城市工商局关于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的规定》要求,积极建立沟通网络,着力打造法治化、职业化的干部队伍。

    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为队伍建设提供保障。在依法行政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队伍建设理论,以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思想理论指导队伍建设的工作实践。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决策合理、用权合法、做事合情。建立考核评价标准机制,细化量化干部考核评价指标,增加相关制度细则的可操作性,确保工作程序的公正、公开、公平。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坚持公正选人用人,调动执法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强法制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将法制业务培训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针对不同部门的职责要求,分层次、有重点地研究和制定专门培训、定期培训制度,明确人力、财力、物资的专项支持,建立在岗培训、脱产学习、学历进修等多种层次的培训制度;课程设计应当科学优化、讲求实效。法制业务培训应当创新教学观念,既要通过培训帮助执法人员解决履行行政职责中的实际问题,也要通过教学优化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培养执法人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时的知识更新和应变能力;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培养一批具有扎实法理基础又精通法律实务的专业人才,提升工商执法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

    加强廉政教育,建设政治过硬的执法队伍。要把廉政教育作为加强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举措,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提供有力保障。在依法行政业务培训中,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培训中,强化法治观念,引导执法人员对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进行自我防范,用法律来约束行政权力。

    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推动行政管理改革进程

    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当前信息技术已普遍运用到各个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异常迅速,如果工商部门自身不能学好、用好现代电子、网络技术,那么很难想象工商部门能够承担起今后市场监管的重任。

    正确认识信息化建设在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发展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是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有效保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义在于它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有利于提升工商部门的形象。可以激发广大工商干部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调动起工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适应时代发展的自信心。要推动市场监管工作转型升级,建立现代的市场监管体系,最根本的出路,就在于加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2014年6月5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在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信息信用基础等方面对信息化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抓好贯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成立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作为小组成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统筹有力。要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确定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每年的分阶段目标。要加大在资金、技术、软件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信息化建设应用的专业梯队。统筹考虑各业务条线的信息化需求,建设规划要有超前性,起点要高,能够满足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需要。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化监管。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企业信息库建设,依托电子认证等信息技术实行网上注册、网上监管。把信息化建设和经济户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动态数据库,制定针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分类管理意见,把监管重点纳入到日常监管当中。同时,在各职能部门之间建立企业信息的共享和互动反馈平台,适时更新工商登记数据,并对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监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明晰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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