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薄秀芳实习生段锐陈硕)为全面推进“禁塑令”的实施,市工商局自2015年1月1日至10日,将对我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工作,主要以塑料制品批发零售者、宾馆、餐厅、水果蔬菜店等为重点监管对象。
日前,由市工商局主要领导带队的督导工作组,深入到市区主要街道、欧亚购物中心、瑞光商贸城附近的塑料包装批发商店等处,进行了“禁塑令”的相关宣传、检查、督促工作,令广大市民及商家对“禁塑令”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据了解,早在2008年6月,我国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限塑令”,我省今年1月1日正式启动的“禁塑令”被视为“限塑令”的升级版。按照规定,在我省范围内,禁止在商品销售、商品服务活动中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及塑料餐具,违者将处1000元到3万元人民币不等罚款。
图为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在欧亚购物中心开展“禁塑令”的相关宣传、检查、督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