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城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近年来,白城市为发展民营经济出台了各种鼓励措施,不断创新思路、加大力度,全面优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先后出台了《白城市关于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操作办法》、《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市场主体壮大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3年市场主体发展暨扶持创业促就业工作意见》、《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小企业动产抵押融资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实现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实现零首付注册、零前置审批、零收费办理、零社会负担、零收费担保,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制订实施了《小微企业生成培育计划》、《重点工业企业成长计划》和《重点产业跃升计划》。
二、白城市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存在的问题1、政企关系和行政执法仍需理顺。
2、民企法律意识淡薄,自身法治水平有限。3、民企内部依法治理工作亟待加强。
三、关于以法治经济理念促进白城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1、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民营经济营造廉政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应全面加强软环境建设。二是应给予更为优惠的扶持政策。三是应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
2、抓好民营企业主体建设,不断提升法治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应在提升员工法律知识素养方面下功夫,要求经营管理者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做到依法管理、守法经营,避免一切违法行为。
3、转变司法机关执法理念,为民营经济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主要是发挥好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的作用,文明公正司法,强化法律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4、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为民营经济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应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公平竞争,全面加强对不正当竞争、市场垄断、非法集资传销、偷税漏税等行为的整治,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公平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