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艳辉李想)为重点解决警务车辆在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特权”现象,洮南市委政法委要求政法各部门从管人入手,对所有警务车辆建立“三本账”,全面实施台账化、动态化、责任化管理。
一是信息一本账。对所有警务车辆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对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使用状态、存放地点、管理部门及车辆行驶证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通过车辆登记台账,使所有公车的基本信息一目了然。
二是使用一本账。建立警务车辆“无缝隙”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一车一卡一单”派车规定。车辆使用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对车辆驾驶人三证(工作证、驾驶证、行车证)、乘坐人、出车性质及去向进行全面登记,明确驾驶员为行车安全第一责任人,用车部门负责人为行车管理第一责任人,严禁公车私用。同时明确除办案、出差等工作需要外,工作日下班后及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期间警车集中停放。
三是违章一本账。依托交警违章系统,对全市警务车辆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在册,明令违章处罚一律由驾驶人员自己承担,单位不可为其买单。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警车使用、警车管理情况的督察力度,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录、通报,将车辆违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切实增强警车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减少或杜绝各类“特权车”行为,维护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