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总基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
——大力助推经济发展。全市检察机关以“加快建设吉林西部特色经济区,推动富民强市、崛起振兴”为己任,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了《服务保障白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全市检察机关2014年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对全市81个重大项目、109个民营企业包保帮扶,构建领导包面、中层干部包点的服务网络,确保服务取得实效。市院班子成员先后调研了“引嫩入白”、白城融展物流汽贸产业园、白城宏达农机物流产业园等项目,通过召开现场会协调相关部门等方式为大项目建设和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7个;在通信系统、行政执法系统、嫩丹高速建设工地等单位成立10个检察服务站,在白城生态新区成立派驻检察室,共提出服务意见15件,真正做到了下基层、接地气、解难题;执法办案中坚持“六个正确区分”和“三个慎重”,妥善化解涉企纠纷8件,查办侵害大项目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10人,注意把握好办案时机、办案节奏和办案方法,用足、用活法律政策,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大民生投入、增加工程总量、拓宽受益范围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在棚户区改造、暖房子和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查办和预防工作。对相关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经过调研、总结、分析,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惠民领域资金管理;完善环境资源及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依法进行立案监督,共批准逮捕5件5人。“六五普法”中,深入开展送法进军营、进村屯、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为乡村干部举办农机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洮北区院成立了由年轻干警组成的法制宣讲团,深入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
——全力建设平安白城。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形成合力,精准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940人、提起公诉1592人;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依法从宽处理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不批准逮捕218人、不起诉135人,减少了社会对抗,镇赉县院建立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人办理、分案起诉;主动热情应对群众诉求,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1(件)次,6件上访积案通过专项活动全部成功化解,确保了全年进京去省涉检信访“零登记”,洮北区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惩防并举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发挥反腐主力军作用,共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03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117人,同比分别增长9.4%和68.6%,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0余万元。先后查办了腾某贪污案、许某某(正处级)滥用职权案等大要案65件,占立案总数的58.6%。针对我市国家惠农政策较多、资金投入量较大的实际,为确保政策得到兑现、群众得到实惠,共查处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城市低保、普九化债等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182人,占立案总数的82.7%,查办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通榆县院被高检院评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市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7月专门听取了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市反贪污贿赂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高度评价。
——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建立社会化预防机制,预防工作向纵深推进,依托白城市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及行政执法、通信、金融、保险等专业分会,开展理论研讨等预防活动。探索惩防结合新模式,效果明显,侦查与预防部门共同配合开展小专项行动,召开座谈会和法制宣讲会敦促22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占案件总数的37.9%,比例全省最高。警示教育力度加大,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54次,提供预防咨询52人(次);建立警示教育基地2个,在教育、环保、农业、药监等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00次,受教育人数达4819人;开展预防调查66件,制作预防报告42件,发出检察建议63件;拍摄的职务犯罪预防微电影《抉择》,被高检院评选为优秀奖。
三、注重诉讼监督质效,推进人权保障
——刑事诉讼监督有新进展。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77件,追捕25人,发出纠正侦查活动通知书50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2件;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专项监督,严查以权“赎身”花钱“买刑”,3名犯人经检察建议被重新收监;监所部门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6件9人,位居全省首位。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有新突破。把民行检察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摆在了优先发展的位置上,共受理民事案件286件,提出抗诉35件,发出再审建议38件,执行监督100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1件,发出检察建议105件,建议更换办案人5件,息诉罢访33件;受理行政监督案件5件,发出再审建议2件。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建议更换办案人及抗诉等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洮南市院在全省检察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被评为“优胜单位”。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进行多次会商,对一些具体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会签了文件,使两院在沟通协调配合上更加顺畅;在两级法院全部派驻检察官工作室,并配置了高拍仪等设备,以信息化提升服务水平;通过选调民商事法官、返聘民行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官,加强民行检察工作力量;制定实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意见》,通榆县院创新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网络平台,实现了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督。2014年10月,市人大组成调研组深入市县两级院对民行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推进了“大民行”工作格局的构建。
——人权司法保障有新成效。组织力量集中复查3年来办理的5456件案件,召开专项调度会通报执法不规范问题,检查验收整改情况,规范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推进会上,大安市院介绍推广了案件自查工作经验。专门对两级院侦查活动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保管及处理进行检查,做到全程跟踪、严格审查、提前预警,依法保障当事人财产权益。先后制定实施了《律师查阅、复制案卷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侦查部门与辩护律师之间关系的意见》,切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益。为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安排律师阅卷、复印119次,采纳律师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意见2次,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律师、诉讼代理人意见和建议43件。
四、弘扬检察职业道德,提升队伍素质
——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以“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活动期间,市院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征求意见,上门解决实际问题,共联系帮扶53名贫困党员、41户贫困家庭,捐赠生产生活用品价值33000元,帮助社区硬化路面1620平方米,为教育实践活动包扶点建设标准化村部1个,修建村村通公路2公里;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腾退办公用房860平方米,警用车辆由原来的10辆缩减到3辆,会同物价部门统一律师复印收费标准,清理返还2010年以来扣押冻结款物20万元,大幅度精简会议文件、压缩“三公”经费,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机关工作效率、办案质量和干警的精气神得到明显提升。
——基层基础持续巩固。通过招录、选调、遴选干警,为检察队伍注入活力、优化结构;选派优秀干警援疆援藏、上下交叉挂职锻炼,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及战略储备人才选拔等活动,全方位提升队伍的能力素质;成立了检察官文联演讲协会,并承办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中国梦的检察力量”演讲大赛,积极弘扬正能量,建设具有白城特色的检察文化;注重科技强检,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共投入近1700万元用于保密系统分级保护、门户网站建设与维护、统一业务软件应用以及设备更新,实现了队伍“软实力、执行力”和检务保障水平的“双提升”。
——纪律作风明显好转。以“监督者更要自律,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态度,拿出比监督别人更严厉的措施监督自己,对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零容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定期调度市院班子成员及基层院检察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领导带头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整合两级院纪检监察力量,对“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常规督察、专项督察和明察暗访,保证督察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发挥检风检纪监督员作用,既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又积极接受外部监督,既监督八小时之内,又监督八小时之外。
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检察工作,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人大交办案件,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件件落实到位、答复到人。通过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白城检察手机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重要信息和重大举措。全市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检务保障等多项工作经验被省院介绍推广,被高检院授予4项荣誉称号,有26个集体和10名个人受到市委和省院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有效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对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理念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查处职务犯罪的办案结构还不尽合理;三是执法办案中还存在着不严格、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四是法律监督工作尚有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正在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5年,我们迎来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机遇,迎来了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新机遇,迎来了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的新机遇。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全力推行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勤廉公信”为职业操守,狠抓队伍建设,全面履行职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使检察工作在接受监督中前进。
一是坚持主动自觉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做出的“加快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推动白城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检察特色”服务大局,立足职能,规范服务,注重实效,为白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工作力求“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办案中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保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的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犯,保证律师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享有合法的诉讼权利。
三是坚持优化结构查办职务犯罪。按照“稳定规模、突出重点、转变方式、确保安全”的要求,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优化办案结构,提升办案质量,强化办案责任;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重查办更重预防。
四是坚持促进公正强化法律监督。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做到敢监督、会监督,监督到位不越位。以严格公正为目标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执法网络平台为依托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五是坚持强基固本打造过硬队伍。围绕强化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严守纪律、转变作风抓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建设促进检察业务开展,促进检察干警坚守职业良知。
六是坚持探索创新迎接司法改革。提前做好检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探索“大部制”和“全攻全守”工作模式,结合主副岗、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的“一体化侦查”机制,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务实进取,忠诚履职,努力为加快白城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