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洪亮)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表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镇赉县安全监管局获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大安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淳、通榆县安全监管局局长王玉敏、洮南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学忠、洮北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邹玉和获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注重预防治本,深化隐患治理,加强监管监察,促进责任落实,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善抓落实、职业内行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上述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据悉,本次全国共有203个单位获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1997名同志获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