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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将惠及1.4亿城乡老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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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3 月 1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社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将惠及1.4亿城乡老年居民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赵晓辉周相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8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访谈时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统筹考虑了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问题,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将惠及近8000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4亿城乡老年居民。

    李忠说,根据报告的安排,今年要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这个标准从2005年以来连续第11次调整,估计会有将近8000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报告提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这项政策从2014年7月1日算起,是我国第一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会有1.4亿城乡老年居民得到实惠。”李忠说。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李忠说,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来实施。

    具体来说,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将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

    李忠说,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没有实行个人缴费,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他说,改革过渡期内,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同时,对于“中人”和“新人”改革后再同步建立职业年金。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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