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广志付国伟)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施行之日。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镇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在3月15日当天,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卫生局、农业局等45个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业户代表,在该县友谊广场组织开展了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大型广场系列宣传纪念活动。
8时30分,首先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暨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通报了2014年度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消费者协会及相关执法部门打假维权成果,公布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揭露批评违法经营行为。10时,整个大型广场宣传纪念活动拉开帷幕。参加活动的县领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知名企业代表、诚信经营商户代表以及广大消费者,齐聚县城中心友谊广场,开启了镇赉县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纪念活动。整个活动现场划分3个相对独立的活动区域:主会区,红盾护农、金质惠农活动区,诚信经营(企业形象)展示区。主会区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消防大队、安监局、卫生局等12个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组成,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申(投)诉和举报受理台、食品快速检测台、商品辨别台和名优产品展示台,树立执法权威,展示维权成果,普及法律知识,受理消费者投诉;红盾护农、金质惠农活动区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粮商局、经济局、农电、农行、信用联社等涉农部门和农资经营户代表组成,设咨询服务台,为农服务、解难答疑,普及农资、农机、农技等科普知识;诚信经营(企业形象)展示区由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地方名优产品企业、县烟草等大型公共企事业单位及诚信经营商户代表组成,指导科学消费、展示企业形象,并作名优商品展示。同时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消费知识有奖问答、“诚信经营承诺单位”授匾仪式等内容,并成立了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的临时申(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调度机构,统一指挥,协同办理。
当天活动中,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执法车辆18台,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6人次,受理消费投诉1起,销毁假冒假劣、超期商品价值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