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谷成友浦薇记者张赫)为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把“质量强市”工作推向深入,近日,市质监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全市重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公告工作。他们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并向相关企业转发了《吉林省重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管理规定(试行)》。
按照《规定》要求,在我市辖区内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产品标准都应进行登记(药品及农业种植、养殖产品除外),企业所有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应在产品正式投入生产前,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登记。经登记的重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为该产品的有效标准。
市质监局还加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实施了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