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委和纪委能否增强责任意识、敢于担当、负起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即日起,本报开设《落实“两个责任”系列谈》专栏,刊登重要时评和各地各部门领导同志访谈,传递重要声音,阐述精神实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本栏目近期陆续刊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言论,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