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亮)清明节期间,为严肃整治公车私用问题,由市纪委组织,各县(市)纪委牵头,从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电视台、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11个检查组,采取市区联动、市县同步的方式对党员干部动用公车参与扫墓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
检查中发现疑似公务用车6辆,经调查核实发现公车私用问题1起,对3辆已售出未转籍的公务用车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套用公车牌照的车辆责成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车私用问题,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从严约束,进一步加强遵规守纪的党性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执行《白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白城市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私驾的规定》等制度规定,坚决按制度配备管理使用公务用车,防止公车私用问题发生。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发现的公车私用问题要严格依纪追究党员干部的纪律责任,对于党员干部所在单位不制止、不查处或制止查处不力造成影响的,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