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春东)为深入贯彻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近日,市委组织部结合新任务新要求,重新研究制定下发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公示、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发展党员超前考察、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发展党员票决、发展党员谈话、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新党员质量跟踪回访等11项制度,并就抓好贯彻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传达。各级党(工)委要尽快将这些制度下发至基层党组织,组织领导干部、党务工作者、党组织书记及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学习,熟悉掌握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具有自身工作特点的配套制度。
二要提升工作水平。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党务工作者要牢固树立“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是本职”意识,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熟悉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要求,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三要搞好自查自纠。各级党组织要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一次对照检查,全面总结梳理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逐项逐条地认真对比。要把检查工作重点放在把握标准、规范程序、提高质量、落实责任等方面,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四要抓好整改提高。各级党(工)委要对照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对经查确属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严肃追究。各单位要于7月底前完成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