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治理收费乱象、全程监督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当前,一些地方纪委仍然存在职能发散的情况,纪检监察力量仍然没有充分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落实“三转”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出在哪里?哪些因素制约着地方纪委履职尽责?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交流探讨,剖析现象背后的原因,为进一步深化“三转”扫清障碍、凝心聚力。
畏难等靠、观念跑偏,“三转”要求如何落实?
“现在,一些地方纪委还存在着不想转、不愿转的问题,有的担心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容易得罪人,有的舍不得以前的那些权与利,在工作中有所顾虑,甚至带有消极抵触情绪。”东部某市的一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反映。
常言道:“志之所趋,无远勿届;志之所向,无坚不入。”转变思想观念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前提。落实“三转”不到位、不平衡状况的成因,首先要从思想层面上找起。
其一是畏难等靠,不愿积极落实“三转”要求。“三转”后,监督问责、查办案件成为纪委工作的着力点,纪检监察干部很容易变成得罪人的“专业户”。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因此心怀顾虑,视“三转”如畏途。同时,“三转”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人担心自己无法胜任新任务,转不到位反而不如维持现状。于是未转先怯,等靠观望。
其二是观念跑偏,受到错误政绩观、权力观的羁绊,放不开手脚。少数纪委领导干部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担心如果专司纪检监察业务,有可能被领导认为不懂得搞活经济谋发展,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