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谷雨赵海宝)为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及《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白城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通榆县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由县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文件要求和通榆实际,制订了《通榆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及要求,扎实开展大检查工作。
一是清理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
二是清理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等情况。
三是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等情况。
四是清理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督查督办,进一步强化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协调机制,促进部门协作,增强上下联动,最大程度地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切实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