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山东省邹城市张庄镇的大樱桃熟了——“大红灯”红得发紫,“冰库”黄得透亮,诸多品种争奇斗艳,煞是喜人。
和丰收同样令人喜悦的,还有农民新的销售方式。大沟村大鹏樱桃采摘园园主宋高峰,通过网店、微信群等网络途径,不仅卖出了大部分果子,而且吸引来不少采摘的游客。20多亩地赚到十几万元,这让周边的樱桃种植户们羡慕不已,不少人也萌生了“触网”的念头。
张庄镇是我国较早引种美国大樱桃的地方之一。由于环境适宜,樱桃品质好,颇受消费者欢迎。但好果子的产业化并非一帆风顺,之前也发生过因不结果而引发的村民“砍树风波”,以及卖不上好价导致的“果贱伤农”。当地想了不少办法解决这些难题,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何让樱桃经济效益进一步发挥,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方向。宋高峰利用“互联网+”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三农”领域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随着阿里巴巴、京东商城、顺丰快递等电子商务和物流“大鳄”纷纷进村、各地政府和农业企业积极推进“农资电商”,农民种养、经营的新观念、新方法也不断涌现,大量个体农户蜂拥“触网”。但需要看到的是,如今农民通过各种互联网平台开网店、作微商,多数还处于自发阶段。
对此,有观点认为,农民“触网”属于市场行为,让其自由发展就好了。自由发展,就是不要过多干涉,设置过高门槛,给予其发展空间。但自由发展不等于放任自流,无所作为。比如,城乡数字鸿沟、农村信息孤岛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制约了农民对互联网的运用,有关部门是否应当在进一步提高互联网在农村的普及率上多下功夫?再比如,农民的互联网知识还有所欠缺,互联网思维尚待增强,利用互联网的能力也有待提升,有关组织可否在这些方面为他们多提供些服务?说到底,个体农民“触网”只是渠道变了,小农户面对大市场的难题并没根本解决,有关部门是否应当更多关注如何增强农民“触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他们在网络中的话语权?
“互联网+”的时代,农民“触网”不能全靠自发,需要政府、社会组织、相关企业来协同推进。唯其如此,才能让农民体味到网络的魅力,得到网络带来的实惠。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