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国义)今年以来,大安市国税局紧紧围绕“新常态、新税风”,采取务实措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车辆购置税应征税款足额入库。截至5月末,已组织入库车辆购置税收入1113万元,同比增收301万元,增长37.07%。
一是强化税法宣传,提高针对性。相当一部分单位和个人只有在购车时才会关注车辆购置税,日常对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制及车购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之甚少,对于缴税业务流程也缺乏了解。特别是当纳税人实际购车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根据车购税计税依据通常不能低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这一政策规定,会出现实征税款高于纳税人预期税额的情况,
从而引发纳税人的质疑。为此,该局高度重视纳税辅导和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定专人专岗、设立专线电话向纳税人提供导税咨询服务,认真解答纳税人疑问,切实为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并重点向纳税人解释车购税征收原理和相对公平的税收原则,消除纳税人的质疑和不满情绪。
二是转变作风,用心服务。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来说,每个工作日都是征税期,这就要求一线征收人员每一天都要以充沛的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为此,该局结合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决杜绝不作为、随意推诿、故意刁难纳税人等行为。只要纳税人提供完整的涉税资料,限时办结。严肃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严禁脱岗、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应急预案,积极应对临时性、突发性纳税高峰,最大限度地减少断网断电等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方便纳税人办税。
三是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质效。结合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纳税服务规范》落地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建立分工明确、快速衔接的岗位职责体系,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对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事宜的纳税人,实行纳税申报“免填单”服务,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通过车购税征管系统打印申报表和相关表单,只需纳税人核对签字确认即可办理纳税事项。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咨询、申请办理事项在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办结;职责范围以外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做好资料的内部传递、代办或全程引导服务对象完成事项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