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4版:要闻
上一版3  
全国“211工程”高校章程全部核准发布
大项目建设彰显镇赉工业经济“加速度”
我国草原生态持续恶化势头得到控制
工商总局将开展企业年报随机抽查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2015 年 7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总局将开展企业年报随机抽查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高敬)6月30日是企业报送2013和2014年度年报的最后一天。工商总局将从7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企业年报随机抽查工作。

    工商总局30日下发的通知称,此次抽查将把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2014年成立的企业已经报送并公示2014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抽取,作为检查对象。年报信息中,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也应当作为抽查内容。被抽查到的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工商总局要求,此次抽查要坚持随机性原则,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抽查企业名单。各地要积极探索检查人员随机承担检查任务的工作机制。针对一般检查信息和重点检查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不同方式进行。

    抽查结束后,抽查结果将按照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企业名下。经检查发现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未能赶在6月30日24时系统关闭前及时年报的企业,一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企业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该企业年报信息进行检查。

    通知同时提出,要做好年报抽查结果的信息共享工作,将抽查结果通过数据接口或其他方式及时传送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进一步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

3上一篇  
 
 
中 国 吉 林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426号 邮政编码:130033
电话:(0431)88600621   (0431)886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