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洮南市锦湖湿地公园项目工程,该项目于2014年8月完工并通过验收。为项目清算需要,现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决定对与该项目未结清的有关债权债务予以登记,逾期不申报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债权。
1.登记时间: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
2.登记范围:除已结清之外的其他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债权和债务。
3.登记时需提供证件及材料: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或者其他资格证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合同、结算单等债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登记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钟岭街道赣东大道财富广场6A10楼。
联系人:吴总
电 话:13657941616
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