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阮刚辉为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任命夏晖为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三、任命孙海波为白城市司法局局长。
四、免去孙剑寒的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任命刘波为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五、免去刘跃波的白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丁景伦为白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