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申请坐落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不动产登记。
刘宏伟,16号楼4单元4层402;孙洪义,18号楼5单元5层502;孙洪义,18号楼北侧东至西第17门,用途:车库;徐莉,15号楼4单元2层202;温长江,17号楼9单元2层202;郭佳,16号楼2单元6层602;郭洪喆,17号楼2单元5层502;杜洪利,16号楼4单元3层301;王志鹏,18号楼1单元2层201;李宝月,19号楼2单元6层601。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无籍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