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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专版

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2号)

《白城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已由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于2025年3月27日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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