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露 本报记者 孟凡秋
近年来,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着力点和落脚点,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切实保障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中心相继荣获司法部“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聚焦民生
构筑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平台
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十百工程”,结合全市125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7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000个公共法律服务先锋岗,持续打造覆盖城乡居民的“500米法律援助服务圈”,与“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了双圈融合。2024年以来,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31件、获益困难群众2161人,提供来电来访法律援助咨询服务1088人次。
洮北区市民孙女士驾驶正三轮轻便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此事故中孙女士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后李某将孙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8万余元。孙女士到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咨询相关问题,工作人员建议其到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后了解得知,因孙女士驾驶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非机动车保险,经援助律师收集证据、多方调解,在法院庭审调解下,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下达了民事调解书,由某保险公司给付李某交通事故赔偿款4.56万元,孙女士不承担赔偿责任。
聚焦服务
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
2024年4月,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了“降槛扩面”“简化申请手续”“全域通办”等8项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制定了《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20余项服务和管理制度,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白城生态新区新城家园小区的张女士与老伴因意外交通事故分别造成8级和10级残疾。由于两位老人行动不便,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提供免费上门法律援助服务。
法援律师帮助二位老人梳理证据、拟定诉状,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住院病案及伤残鉴定意见书诉至洮北区人民法院,援助律师作为二位老人的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在经过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后,洮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了张女士和老伴的合法权益,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二位老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6.75万元。
聚焦品牌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化“法援惠民生”的品牌建设,建强“接地气、扬正气”的法律援助讲师团。自2024年以来,针对各行业、各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掌握不同群体法律需求,在全市开展“上门送法”“按需送法”等活动达40余场,受益群众6000余人次。
为充分发挥白城市快递行业协会法律援助联络点的职能作用,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邮政管理局走进白城工业园区森昊物流园,围绕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申请法律援助流程等,通过普法宣传、以案释法、解答咨询等方式,面对面解决困扰快递员的法律难题,引导他们运用法律途径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就职于我市某快超供应链公司驿站的快递员王某某,她的爱人因病无业,全家仅靠她每月收入艰难度日。2024年7月,她在派送快递的过程中不幸摔伤,导致腰椎骨折。原本生活贫困的王某某为治病借债4万余元,出院后卧床休养3个月,在多次与公司和驿站经营者就赔偿数额协商无果后,她向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请求工伤事故赔偿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且王某某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开启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考虑到受援人的伤情,法援律师主动上门办理法律援助所需的全部手续。
律所接案后,受理律师认真梳理诉讼思路及案件的争议焦点,经多次协调联系某公司和某驿站经营者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因赔偿数额问题未达成一致,遂帮助王某某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经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王某某各项金额共计5.5万元。
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法律援助形式,精准落实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擦亮“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先后开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十百工程”、“法援惠民生·服务心贴心”专项行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