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升企业政工队伍工作水平,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企业政工专业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规定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政工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在原则执行《吉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吉宣发〔2003〕17号)基础上,结合实际对评审政策作适当调整:
1. 突出对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考核评价,强化所在单位对政工人员从事政工岗位履职情况、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实际成效的考核把关。
2. 对论文、专著暂不作硬性要求,注重考察政工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学习运用政工理论的能力。
3. 对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4. 组织开展网上专业培训,并组织测试,将参训情况作为参评重要参考。
5. 为保证评审质量,对评审结果采取比例控制。参照2024年度省人社厅职称评审通过率,全省各政工师评委会评审通过率原则上按副高级55%以内、中级70%以内掌握。
6. 评审通过人员任职资格时间从2024年1月1日算起。
7. 参加政工职称评审的奖项、论文、著作、成果等的获得时间,均须在取得上一级政工职称时间后,且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
二、日程安排
1. 组织申报(2025年7月底前)。各地各企业组织人员申报、公示后,将参评人员材料报送各地党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向市委宣传部报送审核通过后的材料,市直各企业直接向市委宣传部报送材料,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30日,逾期则视为不参与申报。
2. 专业培训(2025年9月底前)。申报参评人员参加政工专业培训,并进行测试。
3. 资格评审(2025年10月底前)。市委宣传部经初步审核后向省政工职评办报送评审材料,省政工职评办组建省高级政工师评委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4. 核准备案(2025年12月底前)。省政工职评办对各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备案,核发资格证书。
三、有关要求
1. 各地区、各企业要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突出考核政工人员的工作实绩,重点审核其业绩报告,对参评人员从事政工岗位履职情况、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实际成效进行认真考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强化规矩意识,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徇私舞弊,评审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表3份。申报人员按要求下载《申报表》电子版,填写完毕后正反双面打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各地党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或大企业集团)审核把关,并在相应栏目加盖单位公章。
2. 佐证材料1份。包括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职称复印件;申报人业绩报告,内容包括政工人员任现职以来承担政工岗位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取得的业绩成果以及今后的工作设想等;论文、著作、奖励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各类原件和材料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 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各地各企业组织所属申报人员填报一览表(见附件,业绩贡献字数不超过350字),并按单位考核意见进行排序汇总,所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各表内容进行校对、审核、盖章。
4. 申报人照片2张(小二寸,蓝底),照片背面请标注姓名及单位。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申报表和一览表要求WORD版本,佐证材料要求原件扫描成1个PDF电子档),每个申报人员一个电子文档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附件电子版下载邮箱:swxcbdzz321@163.com
密码:xcb3216675@
联系单位:中共白城市委宣传部机关党总支
联系人:刘淑敏
联系电话:0436-3216675
中共白城市委宣传部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