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小区公共排水管道多次堵塞,谁来承担损失?【案例四】
【案情简介】
杜女士家住三楼,小区公共排水管道多次堵塞,导致其家中漏水,当发现房屋内出现严重积水后立即通知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经过双方共同进行现场勘查,确认是因公共排水管道堵塞导致返水至杜女士的家中,从而造成严重积水。物业公司认为因公共排水管道出现漏水点致业主受损,该管道系该单元使用该管道的业主的公用设施,属于该部分业主共有,应当由使用该管道的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不负有查明漏水原因及维修管道的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涉案房屋进水严重,并非短时可以形成,公共排水管堵塞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被告抗辩称,是原告装修房屋时在墙面打孔导致房屋进水,被告不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此本院认为,现并无证据证明原告对房屋装修存在违反装修规范或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原告并不存在过错。被告对设备疏于维护、对小区物业服务未尽谨慎管理是导致原告财产受损的原因,故本院对被告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