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责任。履行监督责任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深入进展的重要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大安市纪委监察局围绕核心、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一,以“三转”为核心,准确定位监督责任。坚持以中央纪委提出的“三转”为指针,将工作重心瞄准主责主业,做到方向不偏、焦点不虚。一是积极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和内设机构。围绕聚焦主责主业,将原来参加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61个减少到10个,精简率达83.6%。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将执法、纠风、绩效、软环境等科室和人员合并重组,调整后从事纪律审查的人员占总人数的70%。二是明确专职纪检干部职责。为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全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分工兼职的通知》,要求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不再负责纪检监察业务范围以外工作,对18个乡镇、27个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和5个街道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分工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无关的分工122项。三是全力营造“三转”氛围。为了赢得各方面对“三转”的支持,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三转”工作,并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关于“三转”的系列文章编印成《聚焦新视点》宣传册,向全市各部门广泛发放,为“三转”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发挥制度的管理约束作用,提升工作效能,健全完善了案件查办、干部选调、机关运行等23项制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三讲三评”和考试等方式,督促干部学好用活党纪条规,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力度,保证干部全面掌握两部党内规定的内容,确保能够全面适用。加强干部履职能力建设,通过选派干部到上级机关锻炼以及派员领办、联合查办、交叉互办等方式,提高干部办案能力。全面落实“三个履职、三个监督”要求,实行回访制度,背对背检验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及履职情况,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二,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将工作重心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特别是将监督作为执纪、问责的首要前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的重要保障。一是开展监督检查。在重要节日节点,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加强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8个事涉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涉及公车私用的21人进行了询问谈话,责令单位做出书面检查、当事人上缴燃油费和车辆损耗费,对情节严重的3个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向9个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对28台违规车辆进行了处理,1名公车私用人员被立案调查并调离岗位。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实名通报20起25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二是全力整治“四风”问题。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56个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检查决定书20份,下达整改意见书29份,责令退返违规发放钱款160余万元。组织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对4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对2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对3个单位下达了检查建议书,2名未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被诫勉谈话。严格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大操大办专项检查,对全市15家较大餐饮场所进行了突击暗访, 对8起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行为进行了查处,2名基层单位中层干部被免职。三是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学党章、知规矩、守纪律”教育和“五项教育”活动。针对民政系统典型案例及司法、地税等部门的要求,纪委常委上门讲廉政课,实现了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示警。按照抓早抓小要求,对79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290名有子女升学、结婚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关爱谈话,收到了较好效果。
第三,以惩治腐败为重点,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将查办案件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核心任务,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一是加大反腐败组织协调力度。由市纪委牵头,农经、审计、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参与,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连组办案制度,解决了办案过程中跨专业、跨行业等问题。实行案件线索信息共享制度,对审计、检察院、法院等掌握的反腐败信息及时共享,全面扩大违纪线索搜集范围,累计移送各类问题线索109条。二是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加强线索收集和处置。制定实施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归口办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归口办理和建立信访档案的有关规定》等制度。2012年至今年9月末,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31件(次),办结607件(次)。其中交办要结果、转办本委和信访转办的577件,占总数的91.4%;谈话函询23件,占总数的3.7%。加强压力传导。层层落实办案责任,加强督促调度,本级自办和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20.6%、41%,18个乡镇自办案件年均增长29.1%,6个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打破了连续10年未查案件的局面。发挥治本作用。2012年以来,全市共立案上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09件,市本级自办243件,占总数的47.7%,基层纪委查办266件。“三转”后特别是2015年以来,共立案209件,比上年翻一番,党政纪处分182人,比2013年和2014年分别增长109%和107%,其中,乡科级立案24件、处分18人,起到了显著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三是强化办案安全。加强办案场所建设,统一标准对5个谈话室进行建设改造。制定下发了《办案安全分级负责制度》《安全督查制度》等制度。强化案件审理和管理工作,对基层查办案件实行“一案一审”预审制度。年初以来,向11个基层纪委下发预审建议书34份,及时改进和纠正了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基层纪委纪律审查效率和质量。 (作者系中共大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