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国义)近期,大安市国税局掀起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热潮。在工作中,他们做到“六注重,六结合”。
一是注重与学深悟透相结合。全局党员干部把学习和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深化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理解,熟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项要求”,深刻理解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
二是注重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当好党风廉政建设执行者。党组班子履行好明纪纠风责任和预防监管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监察室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确保党纪党规落到实处。
三是注重与强化作风建设相结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全面遵守《准则》及《条例》,以严抓工作纪律为切入点,着力整治庸、懒、散等问题,做到严于律己,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醒人”和作风上的“正派人”,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四是注重与深化联合办税相结合。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纳税服务规范》为蓝本,统一纳税服务标准、办税方式和服务手段,实现服务深度融合。以《税收征管规范》为蓝本,规范征管流程,明确征管标准,实现执法适度整合,提高征管质效。
五是注重与纳税服务相结合。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免填单等服务制度,力求用标准的流程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真正实现流程加速、服务增效,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确保纳税人缴纳“满意税”、“便捷税”和“明白税”。
六是注重与组织收入相结合。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体现在国税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国税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的职能,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与各项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监督、同反馈,提高各项税收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