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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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应引入第三方监管

 

●新华社记者 欧甸丘

微信官方1日宣布,经过与罗某为女儿求助事件各方协商一致,微信平台将在3天内,将2626919.78元微信公众号的赞赏资金原路退还用户。此事似已尘埃落定,但启示犹在。未来在类似的网络捐赠中,有必要对资金募集、捐赠、使用等环节引入第三方监管,防止爱心捐赠被折腾。

实时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催生了网络募捐,各类求助信息借助公众号、朋友圈等平台,汇集爱心、善念与正能量。但应当看到,“爱心捐赠”演变成“爱心被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极大地伤害了公众献爱心的积极性。如何祛除负面因素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面临的一个课题。

从近年来出现的数起引发舆论质疑的网络募捐案来看,有的求助信息中关键信息缺失、失实,有的募集资金使用混乱,富余资金处置不当,种种网络募捐过程中的“猫腻”成为引爆舆论的焦点。尤其在没有取得相关慈善业务资质的个人或企业发起的网络求助或募捐中,公众爱心捐赠面临的道德风险更大。缺乏外部独立的监督力量对网络捐赠的信息发布、捐助过程、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成为公众爱心频繁受伤的关键因素。

罗某为女求助事件,是今年9月1日慈善法施行以来发生的一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此事让我们看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亟须建立。

慈善法明确把互联网列为发布慈善信息的重要平台,未来网络捐赠会随互联网应用的推广不断增加。对于借互联网平台发起的求助和捐赠,尤其应当构建独立于捐赠方、受赠方、募捐方的监管机制,利用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对所发布求助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迫切性进行审核,推动募捐过程始终保持在阳光透明的状态下,在募捐结束后持续监控爱心捐赠资金的流向,合理利用好项目富余慈善资金,确保每一份爱心都有一个符合善意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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