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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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榆县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兜底

 

本报讯(许丽)近日,通榆县出台了《关于对全县贫困人口进行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全县患重特大疾病贫困人口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和民政医疗救助的基础上,进行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

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救助,救助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起付线以上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80%,救助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农村医疗支出在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患者起助线设为1万元,起助线以上救助比例为60%,封顶线为2万元。城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年度累计5万元以上部分,补助50%,封顶线为2万元。

实施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对大病医疗合规支出超过5万元的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农村医疗支出在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患者及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年度累计5万元以上的城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大病医疗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在实施医疗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及医药减免、医疗救助后,仍因病致贫的,实施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具体救助标准根据每年基金筹集额度和大病患者的医药费用额度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救助上线不超过其他救助方式之后余额的80%。

通榆县政府已安排全县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资金1000万元,建立了城乡贫困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专户。贫困患者到乡镇(场)、社区民政办或定点医院申请重特大疾病兜底救助,经民政局审核后,根据资金额度,年底组织实施有效救助,缓解困难群众就医治病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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