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22时许,男子魏某气喘吁吁地来到市公安局洮北分局海明派出所报警:“我刚被一个网名叫雾里看花的女子持刀抢走500元现金,抢到钱她就乘坐牌照为吉GT-XXX的出租车跑了。”民警王强、梁峰发现该男子胳膊外衣有被刀扎坏的痕迹,立即受理此案。
立案后,民警根据该车牌照号,调查出该出租车的行驶轨迹,并很快与该出租车司机取得了联系。司机李某清晰记得有一女子于当晚21时左右乘车到白城宾馆附近下车,很可能入住某旅店。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带领被害人魏某沿着司机李某指定区域的旅店进行一一清查。当清查到一个叫海江(化名)旅店时,通过调取监控辨认和入住登记信息,发现了该女子孙某的踪迹。在确认嫌疑人孙某的入住房间后,办案人员立即展开了抓捕。
原来,在一个月前家住大安市某农村的魏某,通过微信聊天方式与网名叫雾里看花的孙某搭讪,一来二去,两人约定12月16日晚上在白城市区某茶馆见面。见面后,两人并没在像微信聊天那般火热,而是互相寒暄几句,孙某便直奔主题,向魏某索要见面费2000元。遭到拒绝后,孙某原形毕露抽出尖刀逼迫魏某拿钱,老实巴交的魏某从来没见过这架势,将身上仅有的500元现金掏了出来。之后,孙某乘坐出租车扬长而去,魏某记住车牌照后来到了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将犯罪嫌疑人孙某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