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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互换身份结婚生子 无奈之举触犯法律

□韩麟麟
 

2016年12月的一天,镇赉县公安局五棵树派出所户籍民警像往常一样正在办理户籍业务,这时,窗口外一女子将户口本递进户籍室,说要变更户籍关系……户口本上登记着女子王甜甜(化名)与来福(化名)是夫妻关系,结婚证上却写着王蜜蜜和来福的名字,甜甜希望民警能出具一份变更证明,证明甜甜和蜜蜜是同一个人,然后到民政局去更改结婚证信息。

高度的职业敏感和工作经验告诉民警,这件事情绝不是简单的信息错误,里面一定大有文章。随即,民警联系了该女子所在的村委会和村领导,详细了解甜甜的家庭成员信息,原来甜甜和蜜蜜是亲姐妹。民警又在户籍系统查询中比对发现,结婚证上所谓的甜甜照片其实是蜜蜜,民警觉得这事有蹊跷,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给了所长李洪波。

了解事情后,李洪波决定做进一步的调查。民警们到甜甜所在的村进行了走访,掌握了一些信息,并将甜甜和蜜蜜传至派出所详细调查。经过详细的询问得知:甜甜和海涛(化名)在2001年非婚生育一女儿,因为着急上户口,而自己当时年龄小,没有到结婚年龄,无法给孩子上户口,于是,2002年,就用其姐姐蜜蜜的户口在海涛的老家黑龙江省某婚姻登记处与海涛结婚登记。2003年,蜜蜜要和来福结婚,可是自己身份信息已经被妹妹借用,所以只好用了妹妹甜甜的户口结婚登记。姐妹俩人就这样互换身份结婚登记,生儿育女,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俩人想更改结婚证信息,这才出现了先前的一幕。

弄明白事情的真相后,派出所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姐妹二人互相冒用身份信息的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是违法行为,就算是亲人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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