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蒋玉民)今年,市审计局将对5个县(市、区)2017年度扶贫资金实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其中对1个贫困县开展2016年度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同时,在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项目中都统筹安排扶贫审计内容,实行扶贫审计全覆盖。
为此,市审计局专门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扶贫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审计应持续跟踪检查扶贫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着力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着力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绩效情况;着力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着力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针对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