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生态经济城市”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榆县开通镇党委以“大平安”建设为统领,以综治管理为依托,以多元化解为手段,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全镇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依法化解”原则。镇党委成立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小组,要求小组成员在处理矛盾纠纷和解决信访问题时,必须坚持法律思维、坚守法律底线,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依政策解决到位。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镇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范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加强“百姓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努力把“百姓说事点”和“法律服务站”建设成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阵地和平台。
坚持“经常性”原则。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把握主动权,预防矛盾纠纷的扩大和激化,为解决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总结经验,部署工作。 (宋家琪 本报记者 汪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