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洮北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全省法律援助系统“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标准》,通过法律援助管理创新,以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目标,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水平,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一是继续强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其在咨询接待、开展宣传、转交申请等方面的作用。二是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严格值班制度、规范服务、文明接待、配备专业律师解答咨询。三是认真做好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通知辩护刑事案件衔接办理工作,积极承办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和可能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四是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截至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件。其中为未成年人代理6件,为残疾人代理1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 (翟海燕 本报记者 汪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