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27条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处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邪教违法活动对国家安全的危害。目前,一些违法人员打着“入会入教”名义从事着危害国家政权安全、国家制度安全的行为,他们以“教人练功宣传教义”的身份组织不明真相群众非法聚会,非法敛财,秘密从事各种违法活动。邪教违法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均设在境外,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西方的所谓“民主人权”也随着先进的经济技术涌进国内,少数人在追求物质生活享受的同时,信仰逐渐淡化,加之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些社会矛盾被西方反华势力不断“放大”,他们利用这些矛盾有组织、有目的进行宗教渗透,对我国政体进行“颜色革命”。这些邪教组织在境外敌对势力的大力支持下和指使下,通过网上勾联、网下串联,大肆煽动诋毁我党的执政纲领、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大肆在社会上散布反动言论,这些邪教组织隐蔽性强、分布广泛,受境外敌对势力的指使,由暗到明,从城镇向乡村发展蔓延,在基层群众中与我争夺人心、争夺群众,妄图瓦解我执政基础。特别是近几年内来,邪教组织渗透手段变换多样,范围日益拓展、渗透对象向高校学生和社会精英阶层延伸,暗中积蓄力量,恢复建立地下组织,所以危害面更广,破坏性更大。其政治图谋、民族意图愈发明显,对国家安全、政治安全造成了现实威胁。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美西方反华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将网络空间作为邪教组织“扳到中国”的主战场,利用网络进行邪教组织宣传煽动、勾联指挥、组织发动,借助网络新媒体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企图搞乱人心,动摇我执政根基。近期,境外邪教势力、反华势力不断炮制刊登负面文章,恶意曲解和攻击我修改宪法,境外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秘密串联煽动教徒张贴标语、发表讲演,妄图引发全国性抗议活动,借机推翻党的领导和现行政治制度。
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邪教违法组织。从古到今,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世界上一场没有战火硝烟,确有生死较量的特殊战争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那就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因此我们要把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当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一项中心工作,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邪教组织的生存基础。一是国家掌握意识形态的能力要增强。要坚持一以贯之地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从战略高度上重视邪教组织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之法,解决好政治警惕性和工作时效性不强的问题,增强国家对意识形态的掌握能力。二是基层党组织要加强。要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各级宗教、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给邪教组织插手矛盾纠纷的可乘之机。三是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要高效。信仰是一种需求,当今中国社会思潮多元化,必然对文化和宗教有着极大的需求市场,当主流文化和传统信仰活力不够时,宗教或一些打着宗教旗号的异端邪说就会乘虚而入。因此,要对群众开展耐心的政治思想工作,向信教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使他们心中有方寸、言行有底线。四是始终保持对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五是要实施净网行动。同时,利用各种影像资料、大量案例事实向群众公布邪教组织的真正本质,把群众的教育转化工作做深做细。对邪教组织的骨干成员要深入开展侦察工作,全面搜集固定证据严厉依法打击,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