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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收宣传之政策解读篇(七)

 

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多少,哪些企业符合小型微利标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标准的企业,今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优惠?

可以,但要视情况而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指,从业人数以及资产总额符合规定标准,但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规定标准,该类纳税人今年在预缴所得税时预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标准的可以享受优惠。如果企业上一纳税年度资产总额或从业人数超标,即使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计不超过标准也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款规定:“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优惠时是否需要备案?

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不需要履行备案手续,但是要按要求留存相关备查资料。按照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限期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明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企业不能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不能证明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税务机关追缴其已享受的减免税,并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备查资料包括: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性行业的说明;2.优惠年度的资产负债表;3.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

(市国税局 地税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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