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2019年自然人出租住房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可以。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4. 享受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工商登记类型的不同,将本期免税销售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的不同栏次:登记注册类型为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有数。
 25. 关于免税标准提高后新享受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答:可以。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6.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哪些发票?
 答: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允许自开专票的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办理免征增值税的申请手续?
 答: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在增值税纳税申报环节即可同步享受政策。
 28.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何时开始实施?何时结束?
 答: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