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德辉
据《洮南市地方志》记载:“清光绪二十八年九月初四(1902年10月5日),盛京将军增祺和兵部尚书裕德奏请丈放扎萨克图郡王旗荒地。获准后指派花翎分省试用知府张心田为总办,于10月14日在辽源州(今郑家屯)设立扎萨克图蒙荒行局,并出示放荒招垦告示。10月24日,张心田总办等人抵达扎萨克图旗王府(今乌兰浩特西南四平夹抗嘎)与郡王乌泰筹商放荒事宜。10月31日,张心田等人来萨吉盖毛都(今洮南市区),勘定城基。”
“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初十(1903年5月6日),奉天省蒙荒行局委蓝翎补用总管五品官福龄任扎萨克图蒙荒行局总办。同年,行局由辽源州迁至萨吉盖毛都,不久,沙吉盖毛都改称双流镇。”
在这一大的背景下,整个科尔沁地区及科尔沁以东地区全面实行放垦,于是出现了今天所说的闯关东潮流,大批山东、河南、直隶等地的民众大量涌入。这期间来到双流镇的商人看准了商机,纷纷投资兴办实业。据《洮南市志》记载:“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初一(1903年11月19日),商人王佐臣集资20股,白银2万两,成立火犁公司。”是年,豫贞庆烧锅开业。杨家大饼等也落户洮南。
为筹集资金,促进双流镇发展,经盛京将军增祺批准,洮南庆升号等8家商号于清光绪三十年三月(1904年4月),在洮南放行街帖(地方纸币)。
由于大量移民的涌入,使蒙古地区的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农牧矛盾也不断显现,放垦越多,进入蒙古草原地区的汉族人口就越多,其矛盾也不断增多。当时的蒙古地区还没有适应这种管理的政权机构和相应的法律规章等。这就为清朝政府在蒙古地区建立州县制政权机构提供了前提条件。清光绪三十年五月二十一日(1904年7月4日),盛京将军增祺与钦差大臣奉天府尹廷杰,因放荒结竣,奏请设洮南府和靖安县(今洮北区),开通县(今通榆县一部分)。六月初二(7月14日),光绪皇帝旨准。在萨吉盖毛都(蒙语,有喜鹊的地方)设立洮南府,隶属盛京将军衙门,辖靖安县、开通县。
为了加快招垦步伐,六月初一(7月13日),将在扎萨克图郡王旗(科右前旗)总办放荒事务的张心田调任扎萨克公旗(科右后旗,原驻地在今察尔森附近)蒙荒行局总办,负责镇赉县、大安县部分地段的放荒招垦。同时,又任命双道伦为扎萨克图旗(科右前旗)接任蒙荒行局总办。
洮南府设立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设这个位于科尔沁之地的州府所在地的城镇街基建设。同年七月二十六日(8月23日),完成洮南府街道、官府衙门、商业区的丈放设计工作。同时,设置洮南府警察总局,由150名马步巡防队员组成,分别驻在城乡,其中,城内巡兵90人,乡下巡兵60人,分驻新建的县城及乡下。
同年十月(12月),洮南府首任知府田芗谷到任,并在街西租赁房屋,正式设立洮南知府衙门,开始行使其管辖权。
清朝官制规定,府是清朝政府地方政权机构的一种建制,隶属于省道下,府最早隶属于省,后来增设了道以后,就成为道的下级机构。府的长官是知府,大多数由京官外放的,从翰林院编修、检讨、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各道御史,以及中央各部郎中、员外郎中拣选,少部分是从知县和知州中升任的,所以府有很大的独立性,清廷为了控制府,设有“知府保举联坐法”,明确规定知府对其所属州、县官吏的违法行为要负连带责任。
府设长官知府一人,从四品,负责本府各州、县的行政事务,如宣布政令,兴利除害,每三年对下属官吏考察一次等等。至于地方大事必须上报上级长官督、抚,得到批准后才能办理。知府下辅助官员有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两者都无定员,有的府未设,有的一、二人,也有多至三、四人的,他们各有分工,分管缉捕、粮饷、水利、防务、抚边等事务。另有经历、知事、照磨和司狱管官,其职务分别与二司的下级官员相同。 (三十九)